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2007-9-28 阅读次数:

  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于2月16日正式生效。目前全球已有1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

  《京都议定书》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后京都协定时代”,中国虽然没有时间表,却可能承受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潘家华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并没给现在的中国带来切实压力,但对未来中国影响巨大。

  潘家华说,《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短期内对我国有利。《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一种独特的贸易 ———如果一国的排放量低于条约规定的标准,则可将剩余额度卖给完不成规定义务的国家,以冲抵后者的减排义务。“当然,《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对中国经济也有负面效应。”潘家华说,发达国家会把碳密集产品和高能耗项目向我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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